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文件要求,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2年1-5月新疆范围内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收集统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数据公示
根据2022年1-5月结算数据及电网企业提供的自发自用数据开展统计工作,现将统计结果进行公示(附件1、附件2)。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24日
请各市场主体认真核对现有数据统计结果,如有异议请加盖企业公章后反馈至电子邮箱xjdljyfk@163.com,逾期视为无异议。
数据报送
我公司自本月起按月开展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统计工作,请各自备企业(附件3)在2022年6月29日18:00前将相关数据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电子邮箱xjdljyfk@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企业名称+2022年1-5月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报送”,电量单位为兆瓦时。如未加盖企业公章,相关数据将不纳入统计。报送绿证数据的市场主体,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未提供佐证材料,报送的绿证数据将不纳入统计。
各相关企业对其所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电力交易中心将对未报送、逾期报送、虚假报送相关企业进行公示,并报送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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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赵晓晔 0991-2926343
袁 欣 0991-2911451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