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省间中长期市场连续试运营的通知,定于3月21日启动省间中长期市场按工作日连续试运营。
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省间中长期市场连续试运营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持续完善省间中长期市场运营机制,提高市场运营效率,灵活响应电力平衡、新能源消纳及市场主体交易需求,定于3月21日启动省间中长期市场按工作日连续试运营。
一、现行年度、月度省间中长期市场继续定期开市,交易组织业务流程不变。月内省间中长期市场按工作日连续开市。每月25日前后启动下一月份月内市场(遇短月份适当提前),具体以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二、试运营期间,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于每一工作日上午收集省间交易需求,于当日下午发布交易公告。根据交易公告注明的时间,各市场主体可在下一工作日上午登陆电力交易平台参与申报。
三、试运营期间,开展以双边协商、挂牌为主要交易方式的分时段电力交易,成交结果执行并结算。
四、省间中长期市场转为正式连续运营时间另行通知。试运营期间,如出现问题,请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反映。
五、联系电话:010-53727564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