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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发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

日期:2021-10-23    来源:南网50Hz

国际电力网

2021
10/2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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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方电网 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电价市场

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为有效缓解当前阶段电力供需矛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南方电网公司近日制定出台《南方电网公司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涵盖了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代理购电业务等四方面16项工作措施。《方案》提到,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坚持保民生、保基本基本原则,保留低价电源电量由电网统购,确保电网企业向居民、农业和公益性事业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的能力。

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

下半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走高,燃煤发电成本与上网电价出现倒挂。部分省份在8、9月的月度交易中允许煤电交易价格上浮,但因占比较大的年度交易电量价格已锁定,新开展月度交易电量价格涨幅上限仅为10%,燃煤发电企业普遍面临经营困难,影响发电企业保供能力。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10月15日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等。

本次改革后,原来未参与市场的煤电、未参与市场的工商业用户要全部进入市场。全部工商业电价通过“市场交易上网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形成,发电成本变化及时通过市场机制向用户传导,实现工商业用户电价的“能跌能涨”。

《方案》提到,对于原来由电网企业按基准价收购的燃煤发电电量,2021年10月15日起燃煤发电企业可自行与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直接市场化交易。

同时,南方电网公司还将积极配合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加快出台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落实地方出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并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要求的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和电解铝阶梯电价、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等政策。

Q:接下来,南方电网公司将如何推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执行?

A: 10月底前,南方电网各省级电网公司要告知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执行要求,对于原来由电网企业按基准价收购的燃煤发电电量,2021年10月15日起燃煤发电企业可自行与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直接市场化交易,尚未直接市场化交易的,由电网企业按市场化方式代理购买,其中2021年10月15至31日上网电量,若未及时形成市场化交易价格的,可暂按基准价结算,待市场化交易价格确定后,在下月购电费中予以清算。

履行代理购电职责

规范代理购电业务

当前,我国已建立北京、广州两个国家级的电力交易中心,各省(区)也建立了省级电力交易中心。数据显示, 2021年全部市场化交易电量中,年度交易电量占比约80%,月度和现货交易电量占比约20%。

根据《方案》,南方电网公司将积极推动明确代理购电以年度长期交易为主、合理确定代理购电关系变更周期、建立代理购电价格与燃料成本的挂钩机制等政策,降低代理购电价格波动幅度,稳定代理购电价格预期。同时丰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方式,通过公平参加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现货交易等方式代理购电。

《方案》提到,南方电网下属各省级电网公司自12月1日起要按代理购电价格向代理工商业用户售电,在此之前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为合理确定代理购电价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精神,《方案》提出,已参与市场交易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公布的相应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Q:在履行代理购电职责方面,南方电网公司还有哪些举措推动规范代理购电业务?

A: 10月底前,南方电网公司将拟定代理购电合同文本,完善相关合同条款。在统计明确代理购电用户范围的基础上,组织签订代理用户购电合同。在做好代理购电电量预测及交易工作方面,南方电网公司将区分市场化与非市场化机组,中长期、现货交易电量电价等情况,按月滚动测算确定代理购电电量、购电电价。在过渡阶段,各省级电网公司将组建代理购电专业团队,支撑代理购电业务稳妥有序开展。

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牢牢守住保障民生用电底线

在煤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户电价走向市场化的同时,民生类用电仍然属于重点保障范畴,不会随着一次能源价格走高而上涨。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通知》要求,要保持居民、农业用户用电价格稳定,各地要优先将水电等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此次南方电网公司发布的《方案》中也提到,将配合政府结合各地资源条件足额预留低价保底电源。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冷媛认为,《通知》出台以后,各地有序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电网企业的职能将进一步发生转变,在按政策要求对不直接参与市场的工商业用户提供代理购电服务、对已参与市场又因各种原因退出市场的用户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外,更加集中于提供输配电服务、居民农业等保障性用户供电服务。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能源战略与政策研究所所长陈政表示,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出台适逢其会、正当其时,既是疏导煤、电价格矛盾关系,缓解当前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的“及时雨”,更是全面放开市场主体准入、放大价格波动空间,进一步发挥有效市场作用,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向新阶段的“助推剂”。南方电网公司及时落实国家电价改革要求,围绕完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履行代理购电职责、保障民生用电底线、做好优质服务等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落实工作措施,既是履行央企责任担当的深刻体现,也是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企业宗旨的生动诠释。

Q:在足额预留低价保底电源方面,南方电网公司有何具体举措?

A: 南方电网公司将在坚持保底低价电源统购原则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电源结构、丰枯特点等实际,分析低价保底电源电量盈缺情况,确保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户用电价格稳定。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损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及时分摊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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