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电缆敷设安装应按支架形式设计。支架形式选择、支架间距、支架跨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所需的承载能力;
(2)当需布置电缆接头时,电缆支架层间间距应能满足电缆接头放置和方便安装的要求;
(3)腐蚀性环境可选用不锈钢、铝合金或断裂率低的复合材料支架;
(4)支持工作电流大于1500A的交流系统单芯电缆时宜选用非磁性材料支架;
(5)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损伤电缆绝缘的凸起、毛刺和尖角;
(6)应适应使用环境,耐久稳固,并应符合工程防火要求。
2、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缆敷设宜采用蛇形敷设方式。蛇形敷设的节距宜为6m~12m,波形宽度宜为电缆外径的1倍~1.5倍。
3、高压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与其他管道或电缆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的有关规定,接头沿电缆敷设方向的间距应满足接头布置及安装的要求。
4、支架上电缆排列应按照电压等级从高到低、强电至弱电的控制和信号电缆、通信电缆的顺序自下而上排列。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不宜敷设于同一层支架上。
5、110kV及以上电力电缆,不应与通信电缆同侧布置。
6、纳入电力电缆的管廊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电力电缆最小转弯半径的要求。
7、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的管道不应穿越电缆舱;热力管道不应与非自用的电力电缆同舱敷设。
8、综合管廊电缆舱断面应满足电缆安装、检修、维护作业所需要的空间要求。电缆舱内通道宽度单侧支架时不小于900mm,双侧时不小于1000mm,有检修车时不小于2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