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成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威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宣威分公司)。新成立的国电电力宣威分公司将购买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公司)破产财产之A包资产,即9号、10号机组和相关公用系统设备等,并接收安排全部在职员工。
本次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0613.72万元(不含税、费),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国电电力宣威分公司承担,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确定。此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12月9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受理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2月7日,宣威市人民法院指定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与云南恒嘉资产清算有限公司共同担任宣威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统称管理人);2020年5月9日,宣威市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宣告宣威公司破产。
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云南电网电源支撑点、无功调节以及调峰运行安全,完成职工安置,管理人将宣威公司9号、10号机组及相关公用系统设备等作为A包资产以协议出售方式进行出售处置并引入投资人;将7号、8号、11号、12号机组及废旧物资、呆滞存货等作为B包资产以拍卖方式处置。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宣威公司9号、10号机组和相关公用系统将出售给投资人进行并购重整,并由投资人接收安排全部在职员工,确保两台机组存续运营;如无投资人购买,则由国电电力或国电电力下属分子公司回购上述资产。经管理人审核,未征集到除国电电力宣威分公司以外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因此国电电力宣威分公司将回购宣威公司破产财产之A包资产。
宣威公司由国电电力持股66%、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宣威公司总资产11.41亿元、净资产-44.29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8.04亿元、净利润-4.00亿元。宣威公司破产清算于2020年2月移交管理人,上述财务数据为宣威公司模拟正常经营测算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