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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澳核电厂4号机组应急柴油机厂房消防泡沫液检验不合格导致设备不可用时间超过运行技术规范要求

日期:2021-02-04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国际电力网

2021
02/0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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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岭澳核电站 广东核电站 核安全

一、运行事件描述

2021年1月15日,岭澳核电厂4号机组处于功率运行模式。营运单位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应急柴油机厂房消防系统泡沫液样品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柴油发电机灭火系统消防泡沫罐内的泡沫液样品检验结果不合格。营运单位判定消防泡沫罐不可用,随即开展泡沫液更换工作。2021年1月17日7:30,营运单位已完成全部泡沫液的更换,消防泡沫罐恢复可用。

整个事件过程中,反应堆处于安全状态,三道屏障完整,无放射性释放。根据《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第二十二条“(三)违反核动力厂运行限值和条件规定的操作或者状况”,本事件被界定为运行事件。

二、运行事件定级及后续监管要求

本次事件过程中,对机组运行未产生明显影响,无放射性后果、无人员照射、无环境污染。根据《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手册》,该运行事件界定为0级事件。

岭澳核电厂营运单位应做好本次事件相关的经验反馈工作,并按照《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的要求,在事件发生后三十日内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运行事件报告。

从经验反馈角度出发,国家核安全局要求各核电厂营运单位汲取本次运行事件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应急柴油机厂房消防系统的可用性,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备注:事件分级,是指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INES)对运行事件或者事故进行的分级。考虑核事件对人和环境的影响、对设施放射性包容和控制的影响、对纵深防御能力的影响,将核事件分为七级,其中较低级别称为事件,分别为异常(1级)、一般事件(2级)、重要事件(3级);较高级别称为事故,分别为影响范围有限的事故(4级)、影响范围较大的事故(5级)、重要事故(6级)和重大事故(7级)。对不具有安全意义的微小事件称为“偏差”,归为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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