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行业要闻 » 电力观察 » 正文

华北电力大学廖侃、丁肇豪等:欧美电力市场操纵行为监管原则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日期:2020-08-28    来源:电力系统自动化

国际电力网

2020
08/28
17:50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电力市场 欧美电力 输电权

01、研究背景

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推进后,现有的电力现货交易和各类电力金融衍生品交易交织在一起,导致电力市场中的交易行为趋于复杂多变。在国际成熟电力市场的发展历程中,层出不穷的各类市场操纵行为带来了极大危害,例如导致加州能源危机发生的安然公司的一系列市场操纵行为深刻影响了欧美电力市场的设计和监管思路。因此,市场操纵行为是市场建设发展过程中亟需重视和严密监管的问题。对于中国电力市场,传统的只针对市场力的监管原则和措施已经不再适用,需要我们研究分析国际上成熟电力市场中存在的典型市场操纵行为及其相应的监管措施,从而保证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平稳发展。

02、欧美典型市场操纵行为概述

本文将欧美电力市场中典型市场操纵行为分为跨市场操纵、博弈市场规则、信息漏报与虚假陈述3个部分内容,各类操纵行为分类如图1所示。

图1 市场操纵行为分类及具体措施

1) 跨市场操纵

跨市场操纵是指市场成员在相互关联的市场中,通过在其中某个市场开展的交易将处于另一市场中占有的头寸增值。这种操纵方法持续时间长且较为隐蔽,会直接导致2个或更多具有直接价格影响关系的市场竞争失衡,最终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在关于禁止能源市场操纵白皮书中提到的巴克莱银行的案例给市场造成了高达4亿美元的损失,影响极为恶劣。

根据跨市场操纵的具体方法,可以将其分为3类:①市场成员通过在一个市场中开展物理交易,使其相关市场的金融衍生品受益。②市场成员通过在一个市场中开展虚拟交易,使其在相关市场的金融掉期头寸或与阻塞相关的金融头寸受益。③市场成员通过在多个市场中开展不正当的物理电能商品交易获利。

跨市场操纵行为通常具有下面几种特征:①持有大量足以影响能源产品价格的金融头寸;②在电力市场开展亏损的物理或金融电能交易,但其交易方向有利于相关市场中持有的金融头寸;③开展大量物理电能交易,而不累积净头寸;④开展持续亏损或无视价格的物理或金融电能交易等。因此监管机构如果掌握了市场成员有上述异常行为,即可进行严密监管以取得进一步的相关证据。

2) 博弈市场规则

市场成员的利益。安然公司采取的“跳弹(ricochet)”“死亡之星(death star)”“负荷转移(load shift)”“洗电(megawatt laundering)”“做空(get shorty)”等手段都属于博弈规则行为,最终造成了加州能源危机。

总结所发生过的博弈规则行为,可以主要分成下面几类:①市场成员通过采取异常行为制造阻塞;②市场成员在辅助服务市场进行博弈规则行为;③市场成员开展洗牌交易(wash trades);④市场成员进行不正当的投标行为;⑤市场成员利用市场设计缺陷获利。

市场成员常通过以下手法博弈市场规则:①利用市场缺陷开展不正当交易获利;②开展干扰市场功能的交易;③不公平地利用市场规则而损害其他市场成员利益和市场效率;④其行为与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行为差异较大;⑤交易行为导致异常或无法解释的结果的行为等。博弈市场规则的行为并不限于上述几种,任何违背市场基本原则(market fundamental)的不正当交易手段均可视为博弈规则行为。

3) 信息漏报与虚假陈述

对重要信息的刻意遗漏和对事实的虚假陈述也属于市场操纵行为,该类行为常会导致市场价格扭曲,损害市场成员的公平竞争。信息漏报与虚假陈述行为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类:①市场成员通过向市场提交虚假交易信息,具体行为包括虚构交易、夸大或减少交易量、选择性地遗漏交易、虚报交易价格等;②市场成员通过相关措施隐瞒或歪曲实际情况,常见行为有隐瞒机组的维护工作、违反停机检查要求等。监管机构可根据市场成员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提供虚假信息的意图判断市场操纵行为是否发生。

03、对中国电力市场监管的启示与建议

随着中国电力市场发展,金融输电权、虚拟交易等电力金融衍生品市场逐渐建立,电力市场监管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参考欧美电力市场中已发生的市场操纵行为和对应的处罚措施,基于评估市场成员交易的目的和市场成员的交易是否符合市场基本原则来判断市场成员是否采取了市场操纵行为是可取的。在中国电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方面,给出如下建议。

1)完善监管市场操纵行为的法律法规

根据市场操纵行为的严重性、所造成的危害性、操纵行为持续时间等因素进行行政罚款并对市场成员采取确保其未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制裁。对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市场操纵行为可进行刑事诉讼。

2)完善电力市场监管方法

监管部门应当重点监管市场成员如下几个方面:①在不同电力商品、不同交易时段、不同交易地区之间的相关收益关系;②金融头寸所占市场份额以及在特定时间段内头寸规模的波动程度;③通过头寸互换等方式向市场注入虚假信息的行为。

3)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力量

①在试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同时进一步健全和明确电力市场监管职能,保障履行监管责任的资源、权力和独立性;②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考虑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③完善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机制,由多行业监管部门进行数据和交易信息的有效共享,形成系统全面、交互协同的电力市场操纵行为监管体系。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