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
国家电网公司出台减免电费八项举措,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高级经济师
刘满平接受记者专访,他强调,针对疫情,国家电网提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并独立承担489亿元减免电费,体现了一家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刘满平表示,降低电价和电费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生产运行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利于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还能为居民节省开支,最终也会刺激电力消费需求,有利于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而对此次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来说,如何克服困难、生存和经营下去成为头等大事,电网企业做出减免5%的电费可以说是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谈及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措施,刘满平表示,国家电网推出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是对前期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的具体细化。
按照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不同的企业实行差别化对待:那些受疫情影响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将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等,降低其运营成本;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适当追溯减免时间,鼓励其恢复生产;对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通过降低成本鼓励其扩大产能。
刘满平表示,与单一制电价制度相比,两部制电价制度更符合电力工业生产的特点,具有显著的经济杠杆作用,将发供电成本按性质不同区分为固定和变动部分,通过用电量和容量共同回收,价格信号指引功能强,相对比较客观、合理。
刘满平认为,两部制电价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未来需要逐步解决:
一是合理扩大两部制电价的执行范围;二是提高现行基本电价水平;三是基本电费由按容量计收法逐步过渡到按最大需量计收法,以充分调动用户降低最大负荷、提高负荷率的积极性;四是合理拉开两部制电价价差,特别是基本电价的价格差距,根据不同电压等级、用户负荷率,及行业特性等分别确定不同的基本电价水平。
国家电网此次明确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刘满平表示,这也就意味着所降低的费用全部由国家电网公司来承担,明确了责任主体。
电网公司提出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在刘满平看来,这项措施能帮助降电费政策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针对用户降低电费,避免中间环节截留或消耗降电费的政策效应。
刘满平表示,过去几年,国家电网在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已经取得了多项成绩。
一是按照新一轮电价改革要求,持续完善输配电价机制,电网环节价格由过去的“购售价差”方式转变为按“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独立核定。
二是售电市场和增量配电业务向社会开放,发用电计划逐步放开,促进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有效竞争格局。
三是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
四是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社会用电成本。
五是大部分地区将实现工商业全面同价,降低了交叉补贴。
特别是,国家电网已经于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每年降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10%,而且都是超额完成任务,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对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满平表示,针对疫情,国家电网提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并独立承担489亿元减免电费,体现了一家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