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浙江金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以下简称《举措》)的通知。
《举措》指出,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12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50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65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12亿方左右,新增储能装机15万千瓦。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280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
原文如下: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强力攻坚“港”“廊”“链”主战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特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强化科技创新(市科技局牵头)
以统筹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和迭代升级“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为牵引,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速打造浙江中西部人才科创中心。2025年,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2.8亿元。
(一)加强科创平台效能建设。加快建设浙中实验室、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浙江光电子研究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推进“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对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全省重点实验室,每家分别最高奖励2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家分别最高奖励50万元、30万元。争创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鼓励有条件地区支持各类创业创新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二)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取省“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15项以上,企业牵头或参与的市级重大、重点科技项目占比不低于80%。市级主动设计、重大、重点和公益性科技项目每项分别最高补助500万元、80万元、30万元和15万元。团队、个人科技特派员项目每项分别最高补助30万元、15万元。对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联动支持要求落实配套资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支持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省科创强基项目15项以上。推进具备产业支撑特征的科技基础设施和新质生产力场景应用项目落地建设。加强算力中心统筹,盘活存量算力基础设施,积极争创万卡算力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数据局)
(四)强化科技金融服务。积极参与省“4+1”专项基金,引导省级资源服务金华产业发展。动态扩大市产业基金(母基金)规模。积极培育引进耐心资本,发挥好金华启真等科创基金作用,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2025年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创项目30个、投资额1.5亿元以上。加强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对接合作,积极争取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探索组建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依法支持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发专门产品,提供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减量服务,有条件县(市、区)可给予保险费用和担保费率补贴。对企业购买商业性科技保险的,按照年度实际支付保费最高8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2025年,力争科技服务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人行金华市分行、金华金融监管分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投集团)
(五)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浙江师范大学建设“双一流”,高质量建设数理医学学科,加快推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金华职业技术大学、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华理工学院等十大标志性项目。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0 %。建立健全与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相匹配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机制。继续实施普通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进一步改善高校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资规局)
(六)优化人才支持政策。2025年,力争新增创新工程师1000人以上,培育高技能领军人才超400人。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优惠政策。推行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实施校企人才互聘共享,促进人才在高校、平台、企业之间合理流动。对获批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等)的,每家分别最高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引进海外工程师的单位,给予支付年薪总额的50%、最高3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人行金华市分行)
(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在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部分、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按50%折算)达到100万元以上并较上年有增长的或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3%(含)的,按存量部分2%和增量部分5%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其中委托外部机构部分最高补助200万元)。首次申报企业按5%,每家最高补助100万元。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一企一策”制定任务书,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增速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国有企业当年的研发投入在国有企业年度考核中视同利润加回,其中对纳入国有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清单项目产生的研发投入,在考核利润时原则上按照150%比例予以加回,加回比例可逐步提高至200%。对研发费用1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鼓励各地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强化要素保障。2025年,“专精特新”板入板企业累计达到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八)培育科技创新主体。2025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超过350家、1000家以上。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分别最高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企业向创新载体购买检验检测、研发设计等科技创新服务,对实际支付费用的50%可用创新券抵扣,每家每年抵扣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深化重点产业链培育(市经信局牵头)
全力培育十条重点产业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打造浙中先进制造业基地。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全市财政预算安排23.6亿元。
(九)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高端化产业集群。推动现代五金、纺织服装等优势传统行业与智能制造、绿色智造、服务型制造等深度融合,推动金华火腿、中药、木雕等八大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发展。瞄准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前沿新材料、氢能与储能等新领域新赛道,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争创省未来产业先导区。2025年,十条重点产业链产值达到5200亿元,招引落地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70个以上。新增科技领军人才和市级以上卓越工程师100人、制造业技能人才2万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资规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十)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更加聚焦支持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示范等项目。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1万台(套)。组织实施10个以上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发挥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再贷款金融工具引导,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投放3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金华市分行、金华金融监管分局)
(十一)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2025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深入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2025年,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5家以上,培育未来工厂及试点企业2家以上,打造国家级5G工厂5家以上;新增数据知识产权登记300件以上,实现数据价值3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强化链主企业引领,市财政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推动优质资源合理配置,落实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若干政策,鼓励各地创新完善对制造业企业的财政奖励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三)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5年,全市新出让工业用地1.5万亩以上,其中十大制造业平台5000亩以上,出让建设用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盘活的存量土地支持十条重点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经信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委牵头)
加快构建“5+4”现代服务业体系,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物流、金融、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更加壮大,商贸、文旅、影视等生活性服务业供给更加优质。2025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5.4亿元。
(十四)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和骨干企业。推动12个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各县(市、区)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指标。培育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10家左右,对入选的领军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
(十五)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有效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用足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深化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金华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迭代实施融资畅通工程,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力争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不低于32%,用好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并扩展至中型企业,新增中小型企业无还本续贷300亿元。继续鼓励金融机构使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实省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对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创新品种发行或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推进省级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深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侨汇结汇便利化等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人行金华市分行、金华金融监管分局)
(十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金华市区软件信息业发展,为推进软件产业链提升发展提供普惠型产业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软件信息业企业可享受软件人才政策、研发补助、上规模奖励和房租补助等优惠政策。培育更具竞争力的现代法律服务业,以法务集聚区建设为载体,支持律师、公证、仲裁、商事调解、司法鉴定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打造具有全省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和鉴定机构,强化支持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含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青年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引进。推进省级数字广告产业园区、传统广告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数字广告营收占全市广告营收比重达36%。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十七)加快文旅融合深度发展。培育2个千万级核心大景区。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依法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统筹用好市级文旅、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我市获评国家级、省级文旅、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的单位等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资规局、市体育局)
四、加强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依托自贸区金义片区以及“义甬舟”“义新欧”、金丽温三条对外开放大通道,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年完成综合交通投资370亿元以上,全力打造立足华东、辐射全国、联通世界的国际陆港。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0.2亿元。
(十八)加快金华国际陆港建设。加快金华港航开发建设,鼓励相关县(市、区)、金华开发区对在建和规划建设的集装箱港口按泊位数量、集装箱吞吐能力等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加快宁波舟山港金义“第六港区”建设,推动港口功能向永康、兰溪、东阳等延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国际陆港枢纽建管中心、市交投集团)
(十九)大力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加快金华铁路枢纽加快扩容改造,创新中欧班列经营模式,推进提质扩容。2025年中欧班列力争开行3000列。发展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加大“班列+跨境电商”“班列+产业”“班列+商贸”融合力度,持续做强跨境陆港枢纽。推进金义大宗商品交易集散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际陆港枢纽建管中心)
(二十)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从事海铁联运集装箱运输且多式联运全程提单业务规模全年达到3000标箱及以上的运营平台,根据实际到发的集装箱重箱数量,按180元/标箱的标准给予补助。继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2025年开通城乡客货邮融合线路10条,新增综合性服务站点50个。争创省级物流枢纽经济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
(二十一)推进民航和低空经济发展。对通用机场建设、通用航空短途运输航线运营向上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积极争取民航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加大对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制造产业培育和低空场景应用拓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低空基础设施单独选址项目和低空经济产业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用地指标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航企业和低空经济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国资委、人行金华市分行)
(二十二)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继续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50公里、大中修550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92%。服务农业生产、宽度在8米以下且不纳入国家交通路网的乡村公路实施新建改建时,视同农村道路予以支持。新建“司机之家”1个。2025年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3%。(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资规局)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市商务局牵头)
全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消费基础性作用,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大力引进高质量外资,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2025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以上,外贸出口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7.4亿元。
(二十三)推进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支持国际贸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在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功能、推动完善跨境电商规则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加快全球数贸中心新一代市场综合体建设,扩大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加快形成进口消费品正面清单管理等改革成果。(责任单位:义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商务局、人行金华市分行)
(二十四)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政策。开展汽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开展老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按国家政策扩围支持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开展“厨卫换新”试点。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二十五)全面激发消费活力。打响“难忘金‘消’、婺必有V”消费品牌,加快发展演唱会经济、赛事经济,全年举办消费促进活动500场以上。全年引进“金华首店”20家以上。推动直播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在加强电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打造金华特色平台经济“繁星闪亮”工程,加快“平台+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市县平台经济服务指导站建设,新建服务指导站7家以上,新培育市级“绿色直播间”40家以上。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支持高水平办好中国义乌小商品博览会、中国(永康)五金展览会、磐安中药材交易博览会。办好中非经贸和文化论坛、中国义乌文化和旅游产品交易博览会等展会。积极培育品牌赛事,全力打造“中国电动冲浪之城”,全年举办各类赛事活动20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贸促会)
(二十六)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深入推进“百团千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2025年支持重点展会不少于100个,组织不少于100个团组、400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发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融合模式,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扩大出口信保覆盖范围。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80%补助,原则上单家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从事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外汇贷款,继续扩大跨境电商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面;按照政银企三方共担原则,对办理买入外汇期权业务的企业,给予每笔期权费最高40%的资助,年内单户补贴不超过1200元。对年度跨境人民币结算量5亿元以上的银行机构,按当年度经常项目+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0.03%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金华市分行、金华海关、义乌海关)
(二十七)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落实好省级外资支持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重大服务业、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项目。鼓励外资企业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落实科研激励等帮扶政策。争取招引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3个,制造业外资占比5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科技局、市税务局、人行金华市分行)
六、扩大有效投资(市发改委牵头)
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盘子,2025年推进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13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500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24.1亿元。
(二十八)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和市县财力分级统筹保障机制。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迭代总投资亿元以上市重大项目库,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用好市本级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和市区重大项目统筹资金,强化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引,积极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加快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
(二十九)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力争取“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力争各类资金占全省份额不低于10%。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全市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保持增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人行金华市分行、金华金融监管分局)
(三十)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持续落实“民营经济35条”,推动“4+1”专项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2025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不少于20个。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投资,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细则。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费用补贴,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争取1000亩用地指标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资规局)
(三十一)强化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5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不少于5万亩,力争1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不少于1000亩。继续做好全市重大制造业项目统筹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投资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保障。继续指导武义、磐安2个山区县向上争取山区海岛县用地计划指标各不少于200亩,保障民生及产业补短板项目用地。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保障全市林地要素1万亩以上,争取省级统筹保障省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1000亩以上,统筹保障市级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定额3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资规局)
(三十二)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12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50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65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12亿方左右,新增储能装机15万千瓦。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000根以上。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280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金华供电公司)
七、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实施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融合工程,推进“强城”“兴村”“融合”,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86,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稳定在70%以上。全市财政预算安排19亿元。
(三十三)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继续支持建设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带,争取建成省级未来乡村20个以上。建设17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62.98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1100个。深入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促进“新农人”“农创客”、青年、大学生入乡创业就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体育局)
(三十四)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对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且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种业生产企业,开展农作物品种选育,通过竞争性立项,按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8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农作物制繁种基地建设,通过竞争性选择,按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积极争取省级现代设施农业扶持政策,2025年申请省级“双强”(农艺农机融合试验类)项目24个。继续实施农事(农机)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五)加强耕地保护、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4万亩。全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5万亩、耕地功能恢复2.6万亩。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万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5.4万亩。在落实中央、省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基础上,对全年稻麦复种、旱粮种植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215元的规模种粮补贴;在省油菜扶持政策基础上,对当年收获油菜籽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市财政根据区级政策给予配套补助,最高补助每亩120元。开展市区水稻高产竞赛,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种粮大户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按订单合同交售省、市级储备早籼谷的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早籼谷奖励30元;对按订单合同交售市级储备晚籼谷的规模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晚籼谷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80元。(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六)促进县城承载能力全面提升。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5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00亿元以上。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资金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资规局、市建设局、人行金华市分行、金华金融监管分局)
(三十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逐步稳妥推进长三角区域居住证互认。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100%入读公办学校。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三十八)大力推进山区县高质量发展。深化“1+1+1+1”新型山海协作结对机制,加强武义、磐安与各结对经济强县平台共建,推动两县与结对省属国企加深合作。滚动实施山海协作产业合作项目3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40亿元以上。安排专项央行货币政策资金定向支持武义、磐安,推动各项贷款平稳增长。武义、磐安用好“一县一策”,达到山区海岛县年度考核目标的按现行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人行金华市分行、金华金融监管分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全市财政预算安排78.6亿元。
(三十九)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学习推广舟山和淳安、龙游、景宁等“一市三县”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经验。完善“1+10”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
(四十)推进“劳有所得”。实施市域技能型社会行动,全面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四十一)推进“幼有善育”。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开展第二批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普惠托位占比60%以上,新增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1个,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91%以上,0—6岁儿童孤独症复筛率达8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十二)推进“学有优教”。优化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扎实推进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和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建设,全面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2025年,力争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评估的县达到55%、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评估的县达33%。(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十三)推进“住有宜居”。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快消除城中村安全风险隐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出台市区优化房地产政策举措。鼓励和支持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开展改造。2025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3万套(间)以上,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1.45万户,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4个、153栋。全面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全市更新改造住宅老旧电梯600台。(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四十四)推进“老有康养”。2025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000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5人;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每万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数达20张;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十五)推进“病有良医”。加快推进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重点医院高质量发展,打造差异化发展的重点专科矩阵,2025年,新增1个国家级、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推进“全国名医来金坐堂”,邀请全国名医来金开展疑难复杂手术570台以上、门诊诊疗服务8600人次以上。积极推进实施“千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家庭医疗保障政策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经验,探索构建多层次的家庭型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四十六)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标准达到13800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3%,“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1万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人、帮扶性就业基地10家、残疾人帮扶性就业200人以上。康复救助残疾儿童800人,康复辅具适配7640人。争取省级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依托义乌小商品市场资源优势,推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资源)调配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残联)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市财政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274.2亿元(其中市本级53.1亿元)。各领域政策市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市发改委要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动与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有收缩性的存量政策有序废改。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本政策奖补措施适用于金华市区,涉及财政奖补资金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由市、区共同承担。国家、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