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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贯头咀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日期:2019-01-30    来源:鹤峰县中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际电力网

2019
01/3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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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贯头咀电站 引水式电站 水电站 水电站环保验收

  2019年1月28日,我电站根据《鹤峰县贯头咀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鹤峰县贯头咀电站工程位于鹤峰县邬阳乡百鸟村境内,利用陈家河自然流量引水发电,为引水式电站。电站采用两级开发,一级电站尾水直接进二级电站取水坝。一级电站承雨面积8.7k㎡,设计流量0.38m³/s,设计水头140米,装机400kw;二级电站承雨面积13.9k㎡,设计流量0.4m³/s,设计水头55米,装机200kw。电站总装机容量600kw,年总发电量132kw·h,工程主要建筑物有取水坝、引水明渠、电站厂房、升压站等。
 
  贯头咀电站工程于2006年1月开工建设,2006年11月竣工投入试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电站于2006年7月委托恩施州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了《鹤峰县贯头咀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恩施州环保局于2006年9月25日进行了批复(恩州环函【2006】34号】),同意电站建设。电站运营至今未发生过环境投诉事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电站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电站施工期已结束12年,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已施肥处理,生活垃圾已无害化处理;施工弃渣已进行综合利用和回填施工场地附近地势低洼处;施工迹地植被已恢复,自然恢复的植被主要为杂草及灌木,小部分施工迹地已复垦为旱地。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
 
  2、运行期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生态
 
  电站设计生态流量下放量为0.03m?/s,电站根据生态流量泄放方案要求在拦水坝旁引水渠道中设计一根DN100mm生态放水管下放生态流量,并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可满足生态流量下放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房附近农田及山林施肥。
 
  (3)噪声
 
  水电机组设置于室内,厂房隔声。
 
  (4)固体废物
 
  电站设备检修废油属危险废物,采用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内危废暂存间,足量后交给与我站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并具备相应危废经营许可的来凤诚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邬阳乡集镇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生态环境
 
  电站无调节水库,对局地气候基本无影响。工程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拦水坝阻隔和拦水坝与厂房尾水口之间2km减水河段形成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电站根据生态流量泄放方案在拦水坝旁引水渠道中设计一根DN100mm生态放水管下放生态流量,并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可有效避免拦水坝下游河段出现断流现象,保证坝下减水河段生态用水,减缓电站引水发电对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
 
  电站设备检修涉及使用和添加更换润滑油等,设备检修后不用水进行冲洗,采用纱布将遗留的润滑油擦拭干净,从而避免油类进入水体;电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小,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房附近农田及山林施肥。项目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3、环境空气
 
  电站运行期以水力发电,无废气产生。
 
  4、厂界噪声与声环境质量
 
  电站运行期噪声主要为水电机组运行噪声,电站厂房进行了隔音处理,厂房附近200m范围内无住户分布,电站运营声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电站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电站设备检修产生的少量废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设备检修废油采用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房内危废暂存间,足量后交给来凤诚信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邬阳乡集镇环卫部门处理。
 
  五、验收结论
 
  鹤峰县贯头咀电站工程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我电站认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严格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废油进行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2、安排专人负责电站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28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鹤峰县中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鹤峰县邬阳乡小元村八组
 
  联系人:李宗玉(13593621309)
 
  邮政编码:445400
 
  鹤峰县中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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