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中国
电力企业联合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运行规〔2018〕233号)中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的认定标准,对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5+5”协调工作机制单位推送的失信企业名单进行了筛选,将符合认定原则的失信企业名单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属地审核原则,经由各地主管部门对拟列入“黑名单”企业的失信行为进行了核实,将核实无异议的130家企业认定为第一批 “黑名单”企业,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130家“黑名单”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关联“黑名单”企业125家,均被相关政府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失信行为主要是法院判决的执行款未执行到位,包括拖欠工程或设备合同款、拖欠贷款借款、拖欠劳务工资等;二是监管和大数据“黑名单”企业5家,主要是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企业,以及窃电、拖欠电费执行未果、合同履约失信等企业。从表中信息可见,四川是失信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有71家四川企业上榜,天津是本次上榜企业最少的地区,只有一家企业上黑榜。
此外,另有5家企业因其在涉电范围内存在特别重大事故、不按时履约以及拖欠电费等问题同样被登上监管、大数据“黑名单”。
国际能源网记者了解到,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此前还发布了两批电力企业信用名单,第一批有43家企业获得AA及以上的信用等级,第二批有21家企业获得AA+及以上的信用等级。
第一批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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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名单中有30家企业获得AAA信用等级,第二批有19家企业获得AAA信用等级,两批名单中获得AAA信用等级的企业占比76.56%,总体来说,两批公布名单上的企业信用等级处于较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