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山东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在济南正式签署《资金管理服务协议》。山东公司总经理吕春泉、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元杰、首席运营师唐日清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山东公司总会计师商其德、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孔旺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山东公司财务部和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营业管理部、华北分公司及山东业务部的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吕春泉在致辞说中首先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长期以来对山东公司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说,实施集团化运作,推进产融结合,是国家电网公司根据企业发展实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集团效益最大化,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具体举措。近年来,山东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在电费结算、资金集中、融资管理方面始终保持着密切的业务合作,共同为加快推进山东电网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一五”时期,是山东电力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次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就资金管理服务成功签约,不但为电网发展提供了更加可靠的资金保障,也为双方建立长期、紧密、广泛的合作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赵元杰表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作为国家电网公司内部金融机构,将始终铭记集团财务公司的职责与使命,依托集团,服务集团,以建设国家电网公司坚强资金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实现国家电网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以为电网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为宗旨,不断提升资金管理和服务能力,成为金融资本服务国家电网公司发展和电网建设的桥梁。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作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和资金管理服务平台,将全力支持山东电力事业的发展,在国家电网公司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为深入推进国家电网公司资金集团化运作,建成“一强三优”现代公司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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