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政策法规 » 国内 » 公文通告 » 正文

辽宁再降电价:销售电价、输配电价同降1.85分/千瓦时

日期:2018-06-29    来源:辽宁省物价局

国际电力网

2018
06/29
09:0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辽宁电价 销售电价 输配电价

  辽宁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利用辽宁省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和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其中目录销售电价降低标准为1.85分/千瓦时,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输配电价降低标准为1.85分/千瓦时。
 
  原文如下:
 
  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73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利用我省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和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其中目录销售电价降低标准为1.85分/千瓦时,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输配电价降低标准为1.85分/千瓦时。(具体价格水平详见附件)
 
  二、电力行业增值税率调整后,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征收标准暂不作调整。
 
  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上述电价政策平稳实施。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四、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辽宁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2、辽宁省电网趸售电价表
 
  3、2017-2019年辽宁电网输配电价表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