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全国两会上,光伏扶贫再一次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加大光伏扶贫支持力度”、“建议推动光伏扶贫有效落实”的呼声不断。
3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赴国务院扶贫办就光伏扶贫相关事宜进行会谈。他指出:“光伏扶贫,既实现了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又带动了新能源发展,受到地方和群众的欢迎,为推动精准扶贫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世界减贫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推出了中国智慧,丰富了中国方案。”
不仅如此,在今年1月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认为,通过产业扶贫,包括光伏扶贫在内的诸多新业态快速发展,助推我国扶贫工作再上台阶,他表示:“从2012年底到2017年底,五年累计减贫6600万人以上,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减少了2/3以上,创造了减贫史上最好成绩。”
光伏扶贫攻坚关键年
2015年,光伏扶贫成为“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在6省30县进行试点,总规模为150万千瓦。2016年,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名单公布,光伏扶贫步入“攻坚年”,推广到全国14个省,以村级电站和集中电站的形式,规划建设516万千瓦光伏,共计帮扶55.6万户贫困家庭。2017年,光伏扶贫渐入佳境,全面铺展至全国14各省236个县,规模为418.62万kW,发展模式推陈出新,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受益贫困人口鼓了钱包,喜上眉梢。
预计光伏扶贫今年将迎来进一步提速。
努尔-白克力表示,“十三五”以来,光伏扶贫和农网改造、定点扶贫等各项能源扶贫工作一道,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一举三得,受到欢迎。
回顾光伏扶贫的发展之路,是我国精准扶贫工作从“输血”变“造血”的有效实现途径。光伏扶贫将村级扶贫光伏电站建设与推进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把电站建设与产业发展和国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结合起来,“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光伏+牧业”等形式遍地开花,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的光伏养殖场、光伏农业蓄水灌溉系统等,在服务农村、农民的同时,“风景这边独好”。以光伏扶贫电站规模稳居全国前列的协鑫集团为例,可扶贫近3.8万户,20年内承诺扶贫资金达20.7亿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到2020年前,将在前期开展试点的16个省份的471个县,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按照“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涉及14个省、236个光伏扶贫重点县、7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总规模4186MW。如果按照每户平均3个人计算,可解决200多万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光伏扶贫效果显著。
如今,距离2020年不到两年时间,光伏扶贫攻坚或将再次提速,光伏产业扶贫效果值得期待。
借政策东风入佳境
根据相关规划,我国“十三五”期间,光伏扶贫总规模为15GW,每年约3GW,占全国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20%。
两会期间,国家能源局下发了《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根据《意见》,能源扶贫惠民利民力度将继续加强,年内计划下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规模约1500万千瓦。根据去年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光伏扶贫规模800万千瓦,村级扶贫电站不限规模,惠及6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7年下半年,备受行业关注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正式下发,规划了2017—2020年4年间的风电、光伏和生物质新增建设规模指标全部下发至各省,涉及光伏的共计86.5GW指标一次性下发,光伏建设规模、技术指标的靴子终于落地。
《意见》一出,各省纷纷将新增光伏指标用于扶贫。“除领跑者基地外,光伏电站指标都将用于国家扶贫县的扶贫工作。”在光伏扶贫项目调研中,曾有某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据统计,2017年13个省份地面扶贫电站超过7.7GW。
除了借势国家政策东风之外,各省市也纷纷出台了对光伏扶贫的支持政策,借助市场力量做大做好“光伏扶贫”。据了解,针对光伏行业一直存在的并网难、补贴不能及时下发等问题,山东等省份制定了一揽子的扶持和优惠政策,从金融支持、电价补贴、电网接入和消纳等方面,让光伏扶贫电站“早并网、早补贴、真扶贫”。
不让扶贫“扶了空”
2017年,中国光伏迎来10年来最好的发展机遇,全年新增装机首次突破50GW大关,连续5年创新高,提前完成了“十三五”规划装机目标。
“2018年,光伏发电虽然面临补贴下调的压力,但行业自身正趋于高效化,非技术成本也有望取得下降。预计2018年分布式光伏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尽管晶科能源CEO陈康平对光伏行业的发展态势乐观,但他认为应该从一些“新视角”来看待光伏扶贫。他表示:“目前光伏扶贫的相关政策已经非常明确,但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一些薄弱环节,比如说现在部分偏僻山区的电力设施还不够完善,设施落后、容量不足,需要提前规划布局。”
此外,陈康平建议维护光伏扶贫电站的纯公益性质,不建议企业和政府合股持有光伏扶贫电站,把国家扶贫产业政策变相成为企业获利政策,认为政府可以按照公益工程BT模式吸引企业参与项目建设、运维。
“光伏扶贫项目一般由政府出资20%—30%作为启动资金,剩余资金依靠企业垫资、融资或银行贷款。即使采用低利率的扶贫信贷,光伏电站投资回收期亦需7—8年,贫困群众实际收益甚微,扶贫效果大打折扣。”南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奚国富认为,除了尽快将已投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纳入新能源补贴目录,让贫困群众切实享受到扶贫收益和发展红利外,还需要“强化标准规范,确保建设可靠工程。”他表示,现有光伏电站的选址、设计、安装及施工缺乏统一标准,导致设备运行性能不达标等问题突出,亟需解决。
“看到光伏扶贫的优点、对光伏扶贫寄予厚望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希望各方携手解决问题,让光伏扶贫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隆基股份董事长钟宝申认为,可以从品质难题、长效难题两方面着手解决,高标准、严要求做光伏扶贫良心工程、放心工程,接受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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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规范、引导光伏扶贫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光伏扶贫发电系统结构安全性、电气安全性、防火安全性以及长期运行可靠性,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将联合CTC国检集团、国家太阳能光伏(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共同举办《2018光伏扶贫暨质量提升论坛》。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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