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
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实施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能源局和山东省政府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履责,规范有序、稳妥推进山东省
电力市场建设工作。
电力直接交易是当前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山东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部署要求,牵头制定市场规则,丰富交易品种,完善交易方式,构建了有效竞争的市场交易体系。2017年,山东省省内电力直接交易达成交易电量774.7亿千瓦时。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交易,山东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售电公司达到403家,列入市场准入目录的发电企业48家、141台机组,电力用户1700多家。
山东能源监管办牵头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并根据市场运行情况,不断修订完善规则,建立了年度双边、月度双边和月度集中竞价交易互为补充的交易方式,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解决交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发电企业市场准入标准,调整发电机组准入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暂停未取得许可机组的交易资格;针对年度双边交易价差模式与执行输配电价之间存在的问题,与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电力企业进行深入研讨,落实过渡衔接的有关政策和工作安排;明确售电公司和直接参加交易用户偏差免考核标准,及时处理停产用户和拥有自备电厂的用户的偏差免考核申请,公平公正做好偏差免考核确认工作;稳妥处理好用户退出交易申请,保证了交易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加强市场监管是推进电力市场改革的基础保障,山东能源监管办重点研究市场力监管、市场串通行为监管等电力市场交易监管新问题,会同省物价局出台《山东省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对市场成员的资格情况、市场交易组织程序、市场份额和市场力、交易价格、电量串谋等异常交易行为、电费结算、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等明确了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
电力现货市场是与电力系统运行特点相符的市场化机制,山东能源监管办积极做好现货市场的理论研究,对山东省开展现货市场建设的可行性和市场模式、建设方法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和分析。国家确定山东做为首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地区后,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路径、目标、措施和步骤等进行深入研究,牵头起草工作方案。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市场建设理论、建设实践等进行学习、研讨,提高了人员素质。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扎实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是电力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山东能源监管办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供给侧改革的要求,继续稳妥推进
山东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促进山东电力市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