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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售电公司注意了!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试行)已发布

日期:2017-10-24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能源监管局

国际电力网

2017
10/2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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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售电公司 电力市场 广东

     10月20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履约保函管理办法(试行)》,售电公司需要注意手里签约的客户有多少,计算一下要缴纳的履约保函。

售电公司应当于每年10月底前向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提供其资产总额证明材料,申报预计售电规模等信息。

当售电公司预计年售电量在4至30亿千瓦时(含30万亿千瓦时)之间的某一数值时,按0.5分/千瓦时标准计算其应提供的履约保函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当售电公司预计年售电量在30亿千瓦时以上的某一数值时,按0.5分/千瓦时标准计算其应提供的履约保函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当售电公司实际登记的售电规模超过其预先申报的年售电规模且元提交的履约保函额度不足时,在未补充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前,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暂停受理其预计售电规模外的售电业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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