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交易中心23日发布了关于与火电发电企业结算2016年直接交易违约金的通知。根据违约计算结果,15家电力用户因用电量不足存在违约。按照直接交易实施细则,电力用户违约应向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赔付违约金。目前2016年直接交易电力用户违约金收取工作已阶段性完成,11家电力用户交纳赔付火电发电企业违约金279.5825万元,4家未交纳违约金的电力用户目前已终止其继续参与直接交易,并按规则强制退市三年。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与火电发电企业结算2016年直接交易违约金的通知
各相关火电发电企业:
在自治区经信委和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各市场主体的大力配合下,我公司依据已出台的方案、实施细则等文件,依规执行了2016年直接交易并完成年度清算和违约计算工作。根据违约计算结果,15家电力用户因用电量不足存在违约。按照直接交易实施细则,电力用户违约应向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赔付违约金。目前2016年直接交易电力用户违约金收取工作已阶段性完成,11家电力用户交纳赔付火电发电企业违约金279.5825万元,4家未交纳违约金的电力用户目前已终止其继续参与直接交易,并按规则强制退市三年。
现开展与火电发电企业结算2016年直接交易违约金工作,请各相关火电发电企业仔细阅读正式通知(见附件),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如需通知纸质文件,可到一楼交易大厅找刘安迪(0991-2926314)领取。
附件: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与火电发电企业结算2016年直接交易违约金的通知(正式文件)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