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证后监管,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8月21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受到南方监管局行政处罚一事,监管约谈了该公司。
约谈中,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被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以及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行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报了公司执行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制度情况、公司2016年以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经营活动情况。
华中能源监管局资质管理处负责同志针对该公司的问题,重申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2号)中关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强调我局此次监管约谈重点是开展证后监管。同时,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意见,拟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有关监督检查的规定,重点对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开展定期综合评价、许可证信用档案管理等。
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根据该企业的情况研究进一步加强监管意见。同时将继续贯彻国家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文件精神,强化监管辖区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切实维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施工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