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在国家能源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曾表示,近期将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和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若干意见》,坚决把2020年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1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
“十三五”
重要指标
在正式发布的文件中,记者注意到,除煤电装机总额这一硬性指标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重要数字及一个时间节点:
“十三五”期间
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
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
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
节能改造3.4亿千瓦;
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
时间节点:2020年
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六大
主要任务
(一)从严淘汰落后产能。依法依规淘汰关停不符合要求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含燃煤自备机组)。
(二)清理整顿违规项目。对未核先建、违规核准、批建不符、开工手续不全等违规煤电项目一律停工、停产,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理。
(三)严控新增产能规模。预警等级为红色和橙色的省份,不再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2020年底前已纳入规划基地外送项目的投产规模原则上减半。
(四)加快机组升级改造。东部、中部、西部分别在2017年、2018年、2020年底前完成具备条件机组的改造工作。
(五)规范自备电厂管理。燃煤自备电厂要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燃煤自备电厂要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和环保排放标准,履行相应的调峰义务。
(六)保障电力安全供应。
文件还提出积极推进重组整合。鼓励和推动大型发电集团实施重组整合。
此外,华夏能源网记者注意到,此次文件中强调,对于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为红色和橙色省份,不再新增煤电建设规模,确需新增的单位需要采用“先关后建,等容量替代”的方法获取指标。
煤电建设经济性预警指标是基于3年后各省(区、市)新投运煤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投资回报率低于当期中长期国债利率的为红色预警;在当期中长期国债利率至一般项目收益率(电力项目通常为8%)为橙色预警。
今年,控制新建煤电项目落实到了具体文件上。
1月,国家能源局批复13省(包括甘肃、内蒙、广东、广西、河南、宁夏、青海、山东、山西、陕西、新疆、四川、辽宁)各省市分别的《关于衔接“十三五”煤电投产规模的函》中叫停了超过50GW的在建项目和超过60GW已核准或列入规划的项目。详情参考:煤电黄昏正式来临:十三五建设规模要砍一半,13省85个煤电项目被喊停(附文件名单)
3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引发《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初步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
在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中,仅江西、安徽、海南三省为绿色等级。(西藏未列入评级)
5月,国家能源局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中,32省共有25省亮红灯。这也是能源局第二次发布煤电风险预警。
在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中,仅有海南、湖南两省为绿色等级。(西藏未列入评级)
而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所规划重点建设的锡林郭勒、鄂尔多斯、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哈密、准东、宁东等9个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很有可能被暂缓核准或暂缓开工。
具体文件如下:
另附:
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