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3月12日,新疆公示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淘汰机组容量为0.6万千瓦,关停时间为2023年。
原公告如下:
关于自治区2023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85号)要求,现将自治区2023年已关停淘汰煤电机组名单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至3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情况书面寄(送、传真)至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呼将将 电话:0991-2819333,2823713(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02号 邮编:830002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