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化建设,按照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今年在全省继续开展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以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初选上报的电力用户为基础,经省直有关单位审查,确定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排放达标、土地使用合法、无拖欠电费等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和经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电厂名单。按照国家有关电力市场交易的规定,现将河北省南网2017年第二批拟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符合准入资格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10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和意见。
公示时间: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22日
联系电话:0311-88600396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自强东路55号2009房间
邮 编:050000
电子邮件:dianliban@126.com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