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份邢台市电力运行分析
11月份,全市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受第二、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电力供需基本平衡。
全社会用电量完成20.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6%,比10月份同比增幅回落了6.66个百分点,环比增长6.46%。全行业用电量17.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3%,环比增长7.29%;其中,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分别为0.43、14.95、2.15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45.68%、13.44%、8.98%,环比分别增长-26.14%、8.7%、7.42%。农业排灌用电量1981万千瓦时,占第一产业总数的45.67%,同比增长-58.63%;本月出现降雪天气,农业用电量同比下降。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2%,环比增长1.14%。
工业用电量14.75亿千瓦时,占第二产业总数的98.6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3.3%,同比增长13.1%,比10月份同比增幅回落了3.17个百分点,环比增长8.43%。其中轻工业2.42亿千瓦时,重工业12.33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6.78%和12.41%,环比分别增长2%和9.79%。
各县(市、区)用电量增长不均衡。用电量排在前五位的是宁晋县(22430万千瓦时)、沙河市(13656万千瓦时)、隆尧县(12325万千瓦时)、邢台县(11719万千瓦时)、清河县(10733万千瓦时);用电量同比除平乡县外,16个(县、市)处于增长,增速较快的县有临西、柏乡、巨鹿和清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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