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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百态各有套路 怎么玩转售电市场

日期:2016-09-07    来源:能源与环保  作者:许进超

国际电力网

2016
09/0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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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售电公司 售电侧改革 电改 售电业务

众所周知,配套文件按照出资方式和经营范围将售电公司分为三类,而实际中,我们发现还可按照经营目标将售电公司分为另外三种:第一种售电公司纯粹不以盈利为目的,只为企业降低电价,第二种售电公司盈利目的不强烈,只为参与售电市场,第三种售电公司纯粹以盈利为目的,为了盈利“不择手段”。这三种售电公司都在上演各自的“套路”,而且还很深,下面让我们逐一看看。

一、第一种售电公司

特点:不为赚钱,只为各类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吸引投资,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出资方式:一般为政府出资成立

这一种售电公司依托政府背景,以行政命令方式获取电网支持和用户信任(比如召集重要工业用户召开会议),宣传电改政策,承诺通过代理市场化交易或者直购电的方式给予大幅降低电价,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在此过程中,只收取少量服务费(每度电1分以内),以维持售电公司正常运行。

这类售电公司无疑是售电市场的雷锋,让政府满意,让客户欢喜,同时,也让其他售电公司无路可走。

(二)第二种售电公司

特点:为自己旗下的企业降低用电成本,参与售电市场寻找机会,能赚就赚点,不能赚也没事。

出资方式:一般为大工业集团出资成立

这一类售电公司主要依托一些大工业企业集团成立,本身也是用电大户或者电力企业,自身拥有专业的电力管理技术人才,对国家政策法规较为熟悉,看到电改机会之后立即行动,一来可以降低自己企业集团的电费成本,二来也在售电市场分一杯羹,何乐而不为。

这一种售电公司及大工业用户是售电市场的第一批获利者,是售电侧改革的中坚力量,但是,受体制机制限制以及第一种售电公司的“搅局”,盈利能力将递减。

(三)第三种售电公司

特点:纯粹只为了赚钱,只要能赚钱,啥都可以做。

出资方式:一般为民间资本出资成立

2000万,对于富豪遍地的大中国而言,小case,受专家学者们的鼓吹拉票,再辅以电改规则制定者们的或明或暗的协助指导,民间资本迅速进入售电市场,大量民营售电公司应运而生,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而且不受体制机制限制,到处跑市场拉拢客户,他们利用政策宣传的滞后以及信息的不对等,甚至开展虚假宣传,最终获得客户信任,代理客户进行市场化交易,让客户尝到甜头的同时也赚得盆丰钵满。

这一类售电公司也是售电市场的第一批获利者,在电改初期赚得流油,但是,随着政策和信息的透明,特别是受第一种售电公司的“搅局”,或将逐渐暗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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