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神头发电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竣工环境保护审查会在太原召开,该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竣工环境保护正式通过验收。
检查组审核后认为,该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措施到位,治理效果明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西省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洁净排放标准》中Ⅰ类标准限制要求,即SO2≤35mg/Nm3、NOX≤50mg/Nm3 、烟尘≤5mg/Nm3,并对工作中需要完善的地方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该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于2016年3月8至10日完成验收监测及在线比对监测工作,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改造后,设备达到山西省火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标准,促进了燃煤发电的高效清洁发展,兑现了企业“奉献绿色能源”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