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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核电(二十六)严重核事故发生后,公众如何自我保护?

日期:2016-03-22  

国际电力网

2016
03/2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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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核事故 核应急处理 放射性污染

严重核事故发生后,公众如何自我保护?

一旦发生核事故,公众首先应避免紧张恐慌情绪,及时收听广播或收看电视,尽可能随时获取政府部门有关的决定和通知,了解核事故的处理进程,切不可轻信谣言和小道消息。

其次是在有可能发生放射性污染的情况下,尽量停留在室内进行隐蔽,同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例如关好门窗和通风设备,注意接收当地政府发布的信息,配合政府准备随时有序的撤离。

根据核事故的严重程度,我们将核事故应急状态分为4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场指核电厂区域)。启动场外应急时说明事故中的辐射后果有超出场区范围的可能性。当核设施发生事故导致场外应急时,设施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在大气中形成烟羽。根据释放量和当时的气象条件作出评估后,地区核事故应急机构根据评估及时发出警报,公众遵照指挥躲在屋内关好门窗或场外疏散远离事故场所,躲开放射性烟羽,保护自己免受或少受放射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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