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在西宁召开电网安全风险管控驻点监管总结会议。总结了2015年电网安全风险管控驻点监管工作,部署了2016年电网安全风险管控驻点监管重点工作。
据了解,2015年,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在全国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工作,并确定青海为驻点监管省份。国家能源局加强指导和监督,西北能源监管局和青海电力企业认真落实专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青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供应有序可靠,新能源快速发展,未发生电力安全事故,为全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做出了突出贡献。
西北能源监管局副局长仇毓宏在通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驻点监管工作时表示,2015年,国家能源局、西北能源监管局针对青海特大负荷用户集中的实际,先后对青海省电力公司、黄河水电公司、华电大通发电公司、青海中控德令哈光热电站等电力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现场督查与调研,梳理存在的安全风险。青海各电力企业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安全大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深入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加快电网建设与改造,加强电网运行基础管理、新能源及大用户并网管理、应急处置与保障等多方面工作,青海电网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升。
同时,青海省电力公司在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驻点监管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青海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和西北能源监管局关于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和驻点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青海省电力公司强化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管控措施,认真整改提升,抓实完善机制,夯实基础管理,加强应急处置、闭环管控、稳发光伏、机网协同等方面的工作,不断改进电网安全风险管控运作模式与工作机制,未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确保了青海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优质可靠供电。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黄学农强调,要深刻吸取国内外电网安全事故经验教训,切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特别关注大容量直流输电通道的运行安全风险,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避免单一故障引发的多方故障事件发生;要重点关注网架薄弱地区的电网安全风险,按照闭环管控的工作思路,从电网建设改造中提出监管意见,落实管控措施,不断提升电网抵御风险的能力;要重视二次系统及设备存在的安全风险,维护电网设施设备安全,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保证二次系统及设备不拒动、不误动,筑牢二次系统及设备的第二道、第三道安全防线;要高度关注厂网协调与新能源并网,加强大用户涉网、新能源并网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不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要高度重视电力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电力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升电力应急处置能力;要依法依规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摸清所辖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电网安全风险和隐患,切实加强对电力企业的指导和监管,确保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做到无缝隙、无盲区、不缺位、不漏项,确保风险管控可控、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