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规范电力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的提示,各经营主体要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杜绝串通签订阴阳合同、操纵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超低价”“早签多优惠”等虚假宣传诱导用户签约,不得在零售交易合同中设置条款陷阱,不得在用户非真实意愿下办理授权手续。售电公司应履行相关义务,向用户完整告知价格形成机制及风险。发售一体企业须确保发电业务与售电业务的独立性,规范自身电力交易行为。
详情如下:
关于规范电力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的提示
各经营主体:
目前,我省2026年年度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尚未正式印发,各类零售套餐的具体签约方式及实施细则亦尚未明确,市场运行存在多重不确定性,现行2025年政策及当前市场行情无法直接作为2026年签约的参考依据,提前签约可能面临政策适配性风险。为切实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秩序,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防范潜在交易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提示如下:
一、深入了解政策变化。自2026年起,陕西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正式执行,燃煤发电容量补偿标准提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费用向用户侧分摊,上述费用均将以系统运行费方式向工商业用户分摊,增加的分摊费用需通过降低市场化电价和有效传导来平抑。相关电价政策调整请电力用户知晓,也请售电公司签约用户时主动告知。
二、审慎签订交易合同。近期各经营主体已逐步开始洽谈2026年年度电力交易,市场出现了部分偏离合理价格区间的异常高价或低价交易意向,请广大电力用户保持高度警惕。电力用户可采用集中招标、竞价等方式选取合作对象,通过纵向自比、横向对比合理确定市场签约策略。电力用户应通过交易中心官方平台签订合同,确保合同条款与自身意愿的一致性,妥善保管交易平台账号密码等信息,不交由他人代为操作。
三、严守合规交易底线。各经营主体要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杜绝串通签订阴阳合同、操纵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超低价”“早签多优惠”等虚假宣传诱导用户签约,不得在零售交易合同中设置条款陷阱,不得在用户非真实意愿下办理授权手续。售电公司应履行相关义务,向用户完整告知价格形成机制及风险。发售一体企业须确保发电业务与售电业务的独立性,规范自身电力交易行为。
四、密切关注官方信息。请各经营主体务必及时查阅省发展改革委官网、陕西电力交易平台、e交易APP、陕西电力交易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公告信息,重点关注年度交易方案、零售交易细则等政策动态,确保第一时间获取权威资讯,为后续交易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针对市场上的异常行为,各经营主体可向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反映。
特此提示。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5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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