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的出台,正式拉开了我国新一轮电改序幕;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等6个电改核心配套文件的下发,则标志着电改步入全面实施的关键阶段。配套文件的出台,在电力行业、能源行业和社会各界中引起巨大而积极的反响,充分体现了中央推动改革的态度和决心。配套文件明确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方向、措施和步骤,是电改各细分领域的指导性文件,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福音,也必将释放巨大的改革红利。
东北能源监管局将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并在东北区域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东北电力行业实际,充分发挥东北电力市场起步早、经验丰富,电力企业市场意识强的优势,从三个方面做好电改配套文件的落地工作。 一是将落实配套文件与激活现有电力体制机制相结合。通过实施配套文件提出的具体改革措施,打破原有不符合新形势、不适应新常态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活电力产业发展要素。
二是将落实配套文件与解决东北电力运行突出问题相结合。东北电力运行目前面临严重的调峰和供热困难,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消纳能力也严重不足。通过落实配套文件相关要求,可充分利用辅助服务交易等市场化手段,系统破解东北电力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将落实配套文件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相结合。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大,用电需求持续下降,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普遍困难。通过落实配套文件,大力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拉动东北用电增长,降低用电成本,有力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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