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获批,贵州省成为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之一。《方案》规划将建立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售电侧改革、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等试点。
据了解,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开启了新一轮的电力改革。贵州省作为“西电东送”的重要省份,截至2014年底,全省发电装机达到4669万千瓦,发电主体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为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电力及能源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发展,经反复研究修改,《试点方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出台。
据介绍,《试点方案》内容包括,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和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和规范电网运营模式;电力市场建设试点,组建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贵州电力市场交易中心,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建立中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售电侧改革试点,先期选取贵安新区、兴义地方电力开展售电侧改革,培育配售电业务主体,形成售电侧竞争市场;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机制试点,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公司协商建立完善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交易机制,扩大与广西、重庆、湖南等周边省(区、市)的跨省跨区电力交易,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在2015年12月31日前,贵州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输配电价测算方案要求,制定出首个监管周期贵州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并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公司建立和完善交易机制,起草签订“十三五”框架协议。在2016年6月底前,将建成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完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混合所有制模式的贵安新区配售电公司,兴义地方电力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配售电公司。
同时,贵州省获批纳入全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成为全国首批7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区之一。贵州将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科学合理测算电网输配电价,加强成本约束,促进电网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根据电力用户用电特性,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标准,提高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