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权出让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交易标的:大唐华银衡阳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环保发电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大唐华银郴州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环保发电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
交易事项:股权转让
交易方式: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首次挂牌价格:2,500 万元
交易价格:以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价为准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尚需经产权交易所挂牌,由股权受让方摘牌后签订正式的转让协议,交易方能生效。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衡阳环保发电公司 100%股权及全部债权、郴州环保发电公司 100%股权及全部债权
2、权属状况: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衡阳环保发电公司和郴州环保发电公司的情况说明
衡阳环保发电公司和郴州环保发电公司均为从事垃圾填埋气发电的环保发电公司,总装机容量 2.474 兆瓦。其中:衡阳环保发电公司装机容量为 1.2 兆瓦,于 2012 年 1 月 1 日正式投产发电;郴州环保发电公司装机容量为 1.274 兆瓦,于 2013 年 3月 29 日正式投产发电。截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两家环保发电公司股权结构和注册资本情况如下:
(二)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是衡阳环保发电公司和郴州环保发电公司的唯一股东。
2、衡阳环保发电公司和郴州环保发电公司 2014 年底的主要财务指标。
3、为衡阳环保发电公司、郴州环保发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对衡阳环保发电公司、郴州环保发电公司进行评估的事务所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4 月 30 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四)交易价格
公司拟以“股权+债权”的方式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妥善解决衡阳环保发电公司、郴州环保发电公司全部债务问题,受让方在受让衡阳环保发电公司、郴州环保发电公司 100%股权同时需承接全部负债,交易价格以受让方摘牌价格为准。
三、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待挂牌征集到受让方后,按产权交易所的有关规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四、涉及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一)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受让衡阳环保发电公司、郴州环保发电公司 100%股权及全部债权,并同时办理摘牌受让、交割、工商变更等手续。
(二)关于偿还负债的安排
此次挂牌交易,受让方除需支付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外,还须偿还衡阳环保发电公司、郴州环保发电公司全部对外负债。公司将在股权交割完成前,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与受让方明确具体处置方式。
(三)关于人员安置的安排
目前,衡阳环保发电公司、郴州环保发电公司没有正式的大唐员工编制,其工作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股权转让后,劳务派遣人员的安置由受让方负责。
五、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衡阳环保发电公司、郴州环保发电公司的股权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可收回前期投入,有效规避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在产权交易机构挂牌转让过程中,如成交价格低于挂牌底价的 90%,公司须履行国资管理程序,报有关决策机构批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