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自治区物价局督查组到贵港供电局督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5]19号)中涉及“以降电价清收费为突破口减负担”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督查组先后到该局芙蓉营业厅、客服中心电费班实地考察,通过查看营销系统客户综合档案、电费计算界面及客户电费清单的电价来界定执行情况。经检查,该局均严格对相关用户执行物价局文件的新电价。
据了解,该局从4月20日起对全市一般工商业用电户的销售电价平均降低0.0634元/千瓦时;从5月1日起暂停征收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用电类别的用电户每千瓦时0.01元临时电力价格调节基金;从5月1日起用户每个年度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户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由2次增加为4次,每次不得少于15天缩减为7天,1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延长为10个月;对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新增的电力用户,免交临时接电费;从7月1日起对直管辖区(贵港市三区)、桂平县的大工业客户开始实施丰枯水期季节性电价。
通过执行降电价政策,从5月份至今涉及减负一般工商业用户数3.2万户,累计减负金额约389.13万元;贵港供电局本部(不含县级)共办理23户临时用电业务,总容量6.58万千瓦时,免缴临时接电费用689.14万元;大工业、非普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等用电类别的2.8万户,累计暂停征收金额约343.95万元。
据悉,根据广西相关文件政策,该局多措并举宣贯新电价。一是组织营销服务人员快速全面掌握新电价及有序用电相关政策,做到人人能宣贯;二是加强新电价及有序用电到户宣传工作,组织窗口部门人员深入客户、社区等,与客户交流沟通,全方位做好说明工作,对有调整的有关客户掌握新电价执行标准及有序用电相关政策,提高用电透明度;三是营业厅显要位置对电价有序用电文件及宣传资料及时更新,保证营业场所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让客户及时了解电价调整及有序用电相关信息。通过一系列措施,使新电价调整平稳度过,并保证了有序用电方案深入落实,维护良好的供用电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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