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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看懂新电改方案:改什么 怎么改

日期:2014-12-09    来源:腾讯财经  作者:腾讯财经

国际电力网

2014
12/0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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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电改方案

  新电力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新电改)方案的出台和进展一直牵动着各方的神经。

  近日,多个消息称,由国家发改委综合改革司等部门牵头编制的新电改方案已经上报相关部门,有望年底出台。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即将进入“揭盅”时刻。

  据了解,新电改方案的核心内容是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不再以上网及销售电价差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同时,放开配电侧和售电侧的增量部分,允许民间资本进入。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新方案中可能不会有涉及拆分电网、调度独立等此前热议的内容,但是如果能够实现改变电网盈利模式这一核心目标,目前的电力市场格局也将发生深刻变革。电改将破除电网垄断,带动相关投资机会,有利于水电和火电企业。有分析师预计,新电改在2015年将实质性铺开。

  电改博弈多年 新方案有望年底出台

  与其他行业相比,中国的电力行业改革推进得最为艰难,一直是一块异常难啃的“硬骨头”。

  2002年,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俗称的电改“五号文”),提出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16字电改方针。

  12年过去了,在整个电力行业中,中国现有的电力行业格局基本维持了“五号文”改革规划,但只完成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曾小范围试点都均告失败。

  2003年启动的厂网分离改革,从原国家电力公司拆分出华能、国电、大唐、华电、中电投,但在实施完厂网分开之后,电改渐行渐缓,2008年后基本陷入停滞,直至2012年后才在新一任国家领导人强力推动下重新启动。

  中国目前的电力交易并未市场化,电价由发改委确定,购电、输电、售电全部由电网垄断,电网企业仍然居于行业垄断中枢的地位。

  目前,国内的电网系统由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部分区域性的小电网公司组成,全面控制电力系统输电、配电与售电,在发电侧,各家发电厂只能以上网电价将电能卖给两大电网,电网是垄断的买方,在售电侧,电网再通过各地方供电系统将电能加价配售给各用户,电网是垄断的卖方。因此,在整个电力纵向产业链上,两大电网公司处于核心控制地位。

  长期以来电改难以推动,主要是原因是因为牵涉到的利益太多,多方博弈下电改陷入僵局,而中央高层对电力行业改革难的重视,促进了本轮电改的加快推进。

  早在今年6月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国家主席习近平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对发改委提出要求,在今年底拿出新电改方案。

  今年以来,电改在各种争议声中不断向前推进。在电力系统内部,新电改方案经过了多次征求意见和专家研讨。

  《经济观察报(微博)》上周报道称,新电改方案11月底已经上报相关部门,本月内出台的可能性很大。

  据接近方案的人士透露,新方案将不涉及“调度独立”和“输配分开”的相关内容,上报的方案在旧版本的基础上删除了多条内容,但主要方案内容仍旧围绕“四放开一独立”来进行布局,即输配以外的经营性电价放开、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供电计划放开和交易平台相对独立。

  据《中国证券报》消息,新电改方案预期即将出台,新电改方案除了已知悉的“四放开一独立”的基本思路以及改变电网盈利模式之外,明确提出要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破除电网“独买独卖”的垄断格局。

  此外,新电改方案的核心内容与11月初的《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相一致,即由政府核定电网企业的输配电价,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及售电价差作为收入,而是按核定范围以“成本+收益”的方式收取过网费。

  知情人士认为,此轮电改的核心,是确立了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电的输配电价收入过网费,确保电网企业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

  业内均认为,这使电改开始由预期转为实质性推动阶段。

  新电改方案还明确,改革将在配电侧和售电侧重点推进,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有望直接交易,并且还对民间资本敞开大门。如果此方案顺利获批,这将是电改在电改五号文停滞之后,12年来取得的最大突破。

  据《经济观察报》消息,12月4日,一位国家能源局官员透露,继对国家电网输配电价进行成本核算之外,国家能源局正在考虑对本次电改的核心内容——“售电侧改革”进行试点。“售电侧改革”的核心是售电业务放开,如果试点启动,这将是国内首度对售电领域市场进行变革,也意味着电网统购统销的模式正在逐渐破冰。

  行业竞争格局将迎巨变 电力市场面临新机遇

  根据流程,新电改方案在上报国务院后,在审议通过后将会下发。

  重提电改将给产业和企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哪些企业有可能从中受益?尽管电力业内对于新的改革方案颇有失望之声,但此前业内对于电改的预期正在逐步实现,改革在资本市场和相关领域掀起了波澜,一些先行者开始提前布局。

  新一轮电改,将从破除电网企业“独买独卖”的模式入手,从核定输配电价出发,推动电力直接交易,放开两端的发售电市场,逐步形成电力交易市场。

  同时,电网企业的功能也将按市场属性定位。改变电网企业集电力输送、电力统购统销、调度交易一体的状况,电网企业主要从事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不再负责电力统购统销。这意味着,此前一直备受市场诟病的电网企业“独买独卖、调度交易一体”的垄断格局将打破。

  业内人士认为,新一轮电改将引入新的市场竞争主体,催生电力市场新的发展机遇。新电改方案提出的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放开、交易平台相对独立、电网企业盈利模式改变等内容,将深刻变革现在的电力市场格局。

  知情人士介绍,售电侧市场化改革将允许6类企业成为新的售电主体,包括现有的独立配售电企业、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社会资本投资、分布式能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以及发电企业。

  东莞证券分析师认为,输配电价改革将有助于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的进程,为电力价格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构建提供基础。同时,新方案强调放开配电侧和售电侧的增量部分,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此举将在配售电侧引入更多的市场竞争者,从而有利于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形成。

  还有分析认为,对于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大型供电主体,由于电源服务有一定的区域半径,从而大型供电企业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垄断优势。此外,市场化谈判电价不会让渡很多,而且市场化交易也有助于这些企业的电量消纳,也有利于盈利改善,发电企业整体将会受益。

  新一轮电改除了售电侧放开带来的机会,另一个受到业内关注的是在配电网领域,可能也将部分放开。据财新记者获悉,率先放开让新投资者进入的是新增用户的配电设施建设。不过,具体操作细节仍未可知。

  据电力业内人士介绍,过去十年中国电力快速增长,每年大约有7%左右的新增电量。如果这部分新增用户可以对电网公司之外的新投资者放开,假以时日,也可在配电网领域形成新的格局。乐观者认为,新投资者的进入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监管目前国有电网公司的成本,也加大国网公司和南网公司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压力。

  三类股最具爆发潜力

  分析认为,售电侧市场化改革引入新的售电主体,将为电改新入局者提供新的市场空间。此次售电侧放开,将为节能服务公司、公共服务行业公司等打开一项新的业务领域。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的企业为4175家,其中节能服务公司已达3210家。一些配电设备企业或者正在为配网做准备的电气公司,也有望成为新的售电公司或配电领域有力的竞争者。

  国泰君安分析师认为,电力行业大格局已经有超过十年没有发生过变化,整个行业万亿级别的销售收入、资产以及数千亿级别的利润总额,一旦出现自上而下推动的格局改变,将足以造就大量受益主体及资本市场投资机会。

  “改革进入深水区,重大变革改变行业竞争格局。”华鑫证券分析师万静茹表示,此前,电网改革相对于油改、高铁等进度一直相对落后,电网改革方案的出台将大幅改变行业竞争格局并带动相关投资机会。

  一旦行业格局被打破,电网垄断利润的模式也改变。

  万静茹认为,从发电企业的成本和竞争优势来看,水电企业相对发电以及上网价都相对较低,优势相对较为明显。相比之下,发电效率高、能耗较低的火电企业也将从中受益。而电网利润增速则进一步面临下行的压力。

  中银国际研报分析,电改对投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配网长期趋势看好。从美国、日本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输配电比例都在2:1、3:1,中国未来可能会达到1.8:1、1.5:1,短期取决于电改实际推进进度。第二,售电侧被行业普遍看好,因这块资产轻,民企参与度高。比如,电网未来可能放出去一些运维业务,外包给民企形成新市场。

  在投资思路上,招商证券认为,可以重点关注以下三类机会: 一,受益电价改革的水电类公司,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电力市场化推进,水电竞价上网优势明显,电价水平提升空间巨大。 二,具有成本优势和价格优势的火电公司。在电力市场化的过程中,发电端必将尽可能降低造价和运营成本,优化资源配置,这样才能在竞争中获得电量优势。 三,区域性小电网上市公司。随着未来输配分开和配售分开,发电公司、配电公司和大用户将真正介入输电网络,使电网作为电力商品的载体,进入商业化运营。

  个股方面,分析人士表示,可重点关注职下三类个股的投资机会,一是火电龙头,如国电电力、华能国际、深圳能源、粤电力A和长源电力等;二是优质水电企业,如长江电力、国投电力和川投能源等;三是从事特高压建设的上市公司,特变电工、正泰电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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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电改历程

  1978-1985年

  推行“集资办电”,可使用银行贷款,改变了过去电力建设全部依靠财政拨款的做法。集资新建的电力项目按还本付息的原则核定电价水平,打破了单一的电价模式,培育了按照市场规律定价的机制。

  1987-1998年

  电力行业“政企分开”,撤销电力工业部,成立国家电力公司,承接原电力部下属的五大区域集团公司、七个省公司和华能、葛洲坝两个直属集团。

  2002年2月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决定启动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为主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电力辅业集团。

  2003年3月

  国家电监会成立,开始履行电力市场监管者的职责,实现“政监分开”。

  2003年7月

  国务院出台了《电价改革方案》,确定电价改革的目标、原则及主要改革措施。电价被划分为上网、输电、配电和终端销售电价。

  2004年3月

  电监会和发改委下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购电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

  2007年4月

  国务院转发《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总体思路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针对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等突出问题。

  2009年10月

  发改委和电监会联合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改革的必要性,确定改革目标和原则,并提出电价改革的七个重点任务。

  2010年

  中央多部委叫停地方“直购电”试点。

  2011年9月

  由两大电网公司剥离的辅业与4家中央电力设计施工企业重组形成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这标志着中国历时多年的电力体制改革终于迈出电网主辅分离改革的重要步骤。

  2012年4月

  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首次表态,“应坚持现有输配一体化、调度和电网一体化格局”。

  2014年上半年

  安徽、江苏、江西等十多个省重启“直购电”试点。

  2014年11月

  国家发改委下达《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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