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明确多项能源环保管控措施:
火电建设规范
严格限制新建不符合国家能效环保标准的燃煤、燃油发电机组及热电联产机组。在集中供热管网已覆盖区域,全面禁止新建或扩建分散式燃煤供热设施。对于企业自备燃煤电站,实施总量管控机制,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项目。
原文内容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