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转发了由发改委和电监会起草的《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要求优化电源和电网布局,适当提高电网设防标准。
在今年春季南方地区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灾害中,电力设施大面积损毁,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由发改委和电监会起草的《意见》要求,电力规划要充分考虑自然灾害的影响,合理确定输电范围,实施电网分层分区运行和无功就近平衡。适当加强分布式电站规划建设,提高就地供电能力。重要负荷中心电网要适当规划配置应对大面积停电的应急保安电源,具备特殊情况下“孤网运行”和“黑启动”能力。
《意见》同时要求,对骨干电源送出线路、骨干网架及变电站、重要用户配电线路等重要电力设施,要适当提高设防标准。电网企业要针对灾害可能造成的电网大面积停电、电网解列、“孤网运行”等情况,制订和完善电网“黑启动”等应急处置预案。在灾害性天气多发季节,电网应急保安电源要做好应急启动和“孤网运行”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