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适当的娱乐方式,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能有身子;保持一定的交际距离,与自己工作有业务往来关系的宴请不能动身子;确立正确的消费观点,不准以公济私摆场子、用车子、花票子”,这是9月17日,姜堰区供电公司下发的《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中,为公司全体党员干部立下的“20条廉政规矩”的几项内容,也是该公司党委在“节日”前为全体党员干部送上的一份特殊“节礼”。
在这项全称为《姜堰区供电公司节日期间党员干部20条廉政规矩》中,共有60多个对党员干部节日廉洁自律说“不”的内容,具体内容涉及娱乐、消费、交友、交际、用车、用钱等节日生活的方方面面。
据了解,该公司党员干部节日期间20条廉政规矩,源于前不久该公司组织开展的“我为‘过节’廉政安全献一计”活动。在这次活动中,该公司老党员、二线中层干部林成尧向公司党委提交了一条题为“订制度、立规矩,把‘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的生活细节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的合理化建议,与此内容相近的还有10多份。该公司党委在收到这些反映职工心声、体现职工意愿的合理化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党员干部代表、职工代表召开专题座谈会,共同为党员干部“节日”廉洁自律订制度、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