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年内出台完善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因此,很多媒体认为“这意味着我国水电定价机制将面临重大调整,进而对行业内企业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然而,这种判断是否准确呢?
此前,已经就有新闻媒体披露:“今年年初,发改委已在小范围内对水电定价机制的改革征求了意见,预计有关指导意见将在条件成熟后下发并实行。从改革方向上来看,未来水电上网电价将参照消纳地平均上网电价核定,并且水电上网电价也将随着消纳地平均上网电价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水电上网电价改革可能针对新建电站
据此,我们不难推断出,国务院所谓的“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很可能只是对新建水电站的“水电定价机制”而言的。而不大会涉及正在运行中的水电企业。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准确理解“水电上网电价也将随着消纳地平均上网电价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的适用范围。笔者认为从逻辑上分析,这项调整措施的应用范围,仅仅是对“未来水电上网电价将参照消纳地平均上网电价核定”的新建水电站。否则的话,政府必须先对所有现行水电站的上网电价进行一次全面的电价改革。试想,如果某个水电站的上网电价,根本就不是参照消纳地平均上网电价确定的,那么它又怎么谈得上“将随着消纳地平均上网电价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呢?
那么,是否存在政府先对所有的老水电站也进行一次重新核定上网电价的大动作的可能呢?笔者认为,这基本上不存在。首先,如果进行这种改革的话,就意味着我国的上网电价将要全面实行市场化的机制,完全由平均的销售电价决定上网的电价。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首先要改革的必定是我国最大量、最主要的火力发电,而不可能仅对其中的水电上网电价实行市场化的改革。
众所周知水电的平均上网电价低于火电。我国现行的销售电价是水电的低电价补贴了火电等其它发电形式的高电价之后得到的。水电的电价之所以比较低,主要是由水电的规模开发和可再生能源性质决定的。因为水电的成本主要是由工程建设和设备的折旧构成的,根本就不需要支付任何燃料的费用。因此,水电的低电价在全世界都没有例外。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政府仅仅把低成本、低电价的水电,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而保持高成本的火电定价原则不变,那么结果不就是提高了社会的整体销售电价,让老百姓掏更多的钱,来增加现有水电经营企业的利润吗?
当然,这种改革的可能性也不是绝对不存在。假设我国现有的水电企业都是全面亏损;假设由于我国水电企业的普遍经营困难,社会上已经没有人愿意再投资水电的话,政府为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水电领域加速水电的开发利用,倒是有可能作出这种决策的。但是,我国当前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我国的老水电站几乎都是盈利最稳定的企业,我国的新水电站的建设,竞争几乎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还怎么可能会为了让稳定盈利的水电企业赚到更多的钱,为了让已经过热的水电建设投资竞争更加激烈,而去提高整个社会的电价负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