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刘家峡水电厂党委向全体党员及中层干部发出通知,提出了《党员及中层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十不准”》。这是该厂党委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贯彻《中共甘肃省电力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贯彻落实办法》的一项重要部署。
“十不准”的具体内容是: 一、不准对上级、厂党委厂部及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执行、不落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延期、延误督办事项,不及时主动向领导汇报;发生违章及以上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二、不准班子成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发生班子不和谐、不团结、管理不力,造成员工队伍涣散,发生违规违纪。三、不准关闭手机、拒绝接听电话、不回馈信息而贻误工作;值班期间违反值班纪律,发生迟报、瞒报、漏报、错报。四、不准利用职务与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五、不准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与管理或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六、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打牌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工作日午间、值班等期间饮酒。七、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无故脱岗、旷工或因公(私)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八、不准在办公场所穿着奇装异服或衣冠不整、穿拖鞋。九、不准违反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接待保密规定、公务接待礼仪,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十、不准参会期间缺席、迟到、早退、代会、随意接打电话、不按要求着装、随意走动、阅读报刊、交头接耳、喧哗闲谈、打瞌睡、玩手机等;外出参会期间违反主办单位规定,消极懒散,给企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规定,对于违反“十不准”要求的,将与绩效管理挂钩进行考核。
该厂党委希望全体干部员工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按照“十不准”要求管好自己、完善自己,尽职尽责、勤勉工作,敢作敢当、干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