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网讯:3月28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公安厅、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联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要求全省各级经信委、公安和电力人员,加强电力设施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坚决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案件多发势头,坚决防止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近年来,山东省不断加大电力设施保护资金投入,2012年安排专项资金1200万元用于物防、技防建设,健全三级护线组织,巡护责任落实到人,全省电力设施人、技、物防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化防外力破坏工作,认真执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申报审批制度》,对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植树、建房等隐患及时进行整治。深化警企合作机制,省、市、县三级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全面成立,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2012年全省共破获、查处涉电违法犯罪案件78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50人,打掉犯罪团伙26个,缴获财物价值314万元。深入开展反窃电工作,利用SG186营销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和稽查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窃电嫌疑,2012年全省累计检查各类用电客户226.69万户,查处窃电、违约用电4563户,追补电量1543.75万千瓦时,挽回经济损失4284万元。
会议要求,2013年,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安全保护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建立长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施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建设,加大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违法犯罪活动力度,大力整治废旧金属收赃销赃“黑市场”、“黑窝点”,加大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突出健全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水平,实现全天候无缝防护和消防安防报警信号、视频图像上传,满足无人值守运行模式下的安全防护要求;二是继续加大对涉电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对大案、要案提请省公安厅进行挂牌督办,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快从重处理;三是不断完善防外力破坏工作机制,加大对线路保护区内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依法对违章施工、建房、植树、采石等进行整治;四是强化反窃电调查取证、认定工作,深入开展反窃电技术研究与交流,有效遏制高科技窃电行为的蔓延;五是加强宣传沟通,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全民保护电力设施和依法用电的意识。
会议通报表彰了2012年度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淄博市经信委、德州市公安局、聊城供电公司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