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内蒙古华电包头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00兆瓦机组顺利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验收。
验收组认真听取了包头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报告,现场检查了包头发电有限公司的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验收组认为包头发电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手续齐全,主要环保设施按要求落实,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一致同意包头发电有限公司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北电力设计院等单位参加了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