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永春供电公司下洋供电所员工深入下洋镇矿区的南湖一号矿井,对该矿点依法切断关闭了供电电源,拆除了非法用电设施。这是该公司采取停止供电,配合协助取缔12个非法开采煤矿的一个剪影。
自协助政府取缔非法开采煤矿以来,永春供电公司认真贯彻县政府加强打非治违的会议精神,积极组织供电所工作人员对无证矿井逐一实地调查供电电源,加快对下洋镇南湖、官殊、新村等无证矿井停止供电,协助政府取缔非法开采煤矿企业。
为确保此次取缔行动的顺利开展,该公司积极召开专题会议,并根据非法开采煤矿企业供电电源的复杂性,严格部署整个行动计划。一是对供电电源属供电公司的非法开采矿井,立即停止供电,并联合矿山巡查队加强对11个矿井一一检查,确保非法开采矿井停电停产。二是采取书面通知水电站的方式,要求对供电电源属水电站的非法开采矿井停止供电,一旦发现违规供电,立即进行解列处理,并解除与该电站的联网协议和供用电合同。
下一步,该公司还将继续加大巡查工作力度,通过组织人员上山巡查已被停电停产的12个矿井,对发现自行恢复供电生产的矿井,立即报送政府部门处理。同时,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公开供电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恢复供电生产的煤矿,有力地打击非法采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