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电价政策,推进电力价格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2518号)精神,兰州电监办积极协同甘肃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组织安排专项检查工作。为做好检查工作,兰州电监办、省物价局还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检查安排,截至11月20日,各单位自查阶段工作已告一段落,下一阶段重点检查工作将立即展开,计划于2008年元月31日结束。
本次检查范围为各发电企业、电网公司,与电价有关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内容包括差别电价执行情况、脱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以及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三个方面。检查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对差别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即对列入实行差别电价的高耗能企业逐一检查,其中省内大型高耗能企业由兰州电监办、省物价局直接进行检查,各市州中小型高耗能企业由本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兰州电监办、省物价局负责督查;二是对脱硫电价执行情况进行试点检查,兰州电监办、省物价局安排对2家发电企业直接进行检查;三是对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兰州电监办、省物价局安排对近年来社会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直接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对搞好甘肃省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约能源和优化资源配置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