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实施后评估工作会议在电力办会议室召开,市人大财经委、市立法研究所、市经信委政策法规处、电力处等职能部门领导和专家来访听取了电力办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三年来的各项工作情况,并就评估的工作要求、职责分工、时间节点等进行了全面部署,《规定》实施后评估工作进入了实质性工作阶段。
按照上海市人大财经委要求,在今年3月到10月期间,将组织对《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进行法规实施后评估,主要针对法规的制度设计、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跟踪调查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意见作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的重要依据。
在《上海市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施行三年来,电力办共办理各类案件1037起、做出行政处罚50起共121.48万元,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对此,各位领导、专家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认为电力办能够克服执法人员少、执法区域广等困难,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探索实践,在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方面取得这样的工作成绩是值得肯定的。同时,电力办在制度建设、规范执法、队伍管理、社会宣传、专项保电等多个方面积极探索、务实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经验,值得推广和借鉴。
上海市人大指出,开展法规实施后评估,对于继续完善立法机制,不断改进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切实保证法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也十分必要。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立法后评估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评估的科学性、广泛性、客观性,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此次后评估工作。电力办也要以后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开展分析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规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上海市人大强调,市经信委、电力办要继续发挥地方法规的优势,在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前提下,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探索电力行政执法的规律,切实保障和促进《法规》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