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份,山东公司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有效监控、全面覆盖”的原则启动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车辆GPS管理平台,同年10月,该系统正式建成投运,实现了对公司包括生产用车在内的7442台车辆的实时监控。同时,公司还制定下发了《GPS车辆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应的监管机构、监控内容和考核机制。
按照《办法》规定,公司GPS车辆监控系统实行分级监控,省公司监控所有上线车辆,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监控相应范围的车辆(市公司同时监控所属县公司车辆),监控内容包括车辆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驾驶路线、行驶区域、定点停车、车辆GPS离线等运行指标。
“GPS车辆监控系统的实施,不仅提升了交通安全管控水平,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公车使用管理,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等行为的发生,为依法治企提供了技术手段。”公司安监保卫部交通安全专责人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山东电力GPS系统设定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限速为120公里/小时,其他公路限速为80公里/小时,GPS系统设定连续驾车时间不超过4小时。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管辖车辆的使用要求,设定本单位车辆行驶区域、定点停车区域和非正常时间行车报警范围。
作为GPS系统的监控主体,各市供电公司设立了专人负责GPS系统的管理维护,监控人员利用系统编制运行日志、周报表和月报表,根据实时报警信息及时纠正车辆违章行为,并对违章情况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为保证GPS车辆管理的有效执行,省公司将在“GPS车辆管理”专栏中对违章车辆信息进行通报,同时不定期对各单位GPS系统运行管理、监控记录、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到位或造成后果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考核,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况严肃处理。
从使用情况来看,GPS系统上线以来,公司交通安全局势明显好转。数据显示,2011年10月至12月份,车辆违章统计分别为超速行驶833台车、448台车、256台车;2012年1月份春节期间,公司车辆运行实现“零违章”。
“作为‘安全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今年,我们将在GPS系统已有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考核措施,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对车辆违章行驶和违规用车行为的曝光和处罚力度,以车辆行驶‘零违章’保证全年交通安全‘零事故’。”公司安监保卫部负责人郭跃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