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要求各地对已建、在建小水电代燃料和电气化项目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特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行政许可如立项、土地、环评、水保等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各项制度是否健全规范,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对新开工项目要严格进行审查把关,项目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新申报项目要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履行环评、征地、水保等许可手续,确保前期工作质量。要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抓紧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后要按照项目验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工程尽早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