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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发出通知继续开展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检查

日期:2007-07-09    来源:发改委  作者:发改委

国际电力网

2007
07/09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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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计委发 农村电价 农网改造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2号),制止农村电价农网改造中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配合第二批农网改造工程的开展,推动“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国家计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继续在全国开展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执行情况的检查。
  这次检查主要检查2001年以来各地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等政策执行情况,到6月底结束,重点检查以下方面内容:
  (一)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完成地区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情况;(二)农网改造和农电体制改革完成地区实现电价公开、抄表到户情况;(三)越权制定价格(收费)及擅自提高政府定价、价外加价的;(四)对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或变相收费的;(五)在农网改造中,提高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标准收费的;(六)电力物资供应乱加价、乱收费的;(七)强制农民义务出工、出料、摊派食宿等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的;(八)其他违反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
  《通知》中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提高认识,再接再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任务要明确,措施要具体,不能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新成效。严格要求,加强督促,推动城乡用电同价的实现,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加快实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快城乡用电同价工作。严格执法,加大对农网改造乱收费的处罚力度,对检查出来的乱加价、乱收费和越权定价问题,要坚决依法纠正和处理,该退还给农民的坚决退还给农民,该收缴的坚决收缴,对那些违反政策、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更要加大处理力度,一是除了责令将多收的款项退还农民外,经济上还要进行罚款处理;二是对有关责任人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三是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震慑违法者。高度负责,认真受理和做好农民群众投诉举报工作,随着第二批农网改造工程的启动,群众投诉举报农网改造乱收费将增多,因此,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认真做好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农民的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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