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今日下发通知称,发改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完成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各项任务。
《意见》指出,受历史、地理、体制等因素制约,目前我国农村电网建设仍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中西部偏远地区农村电网改造面低,农业生产供电设施以及独立管理的农场、林场、小水电自供区等电网大部分没有改造,部分地区还没有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一些已改造过的农村电网与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不相适应,又出现了新的线路“卡脖子”和设备“过负荷”问题。
《意见》提出了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主要目标。即“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全面取消,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