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电力网 » 电力政策法规 » 国内 » 公文通告 » 正文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明确煤电容量电费考核工作有关事项

日期:2024-02-18    来源:西北监管局

国际电力网

2024
02/18
09:40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新型电力系统 新能源发电量

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5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费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24〕4号),通知适用于陕西、宁夏、青海三省(区)能源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适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机组。

发电企业以机组为单位按照月度申报和每日申报相结合方式进行最大出力申报。

煤电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不得超过并网调度协议中 明确的额定容量,最大出力申报值应与调度系统的发电能力申报值保持一致。

发电企业应于每月20日前,结合机组检修计划、供热需求、机组缺陷等因素,申报次月每日每台煤电机组的最 大出力,该数据用于次月电价测算,不作为认定、考核、结算依据。

发电企业应于每日申报次日每台机组96点最大出 力,日内调整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系统发电能力申报要求执 行,该数据作为认定、计算、统计次日和月度机组最大出力的依据。

原文如下:

返回 国际电力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