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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华北区域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日期:2019-04-02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国际电力网

2019
04/0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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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华北区域供电 供电企业信息公开 供电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149号)要求,华北能源监管局对华北区域供电企业2018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评价,整体报告如下。

一、概述

华北能源监管局是国家能源局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负责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地区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监管工作。2018年,华北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治国、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对辖区内供电企业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供电企业及时、有效、主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途径及时限

华北区域供电企业设立了95598供电服务热线电话、门户网站、营业厅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便民资料手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信息公开渠道。2018年,大多数企业均按时限主动公开了应公开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内容

2018年,华北区域供电企业大多数按要求编制并发布了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了企业基本情况、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停限电信息、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用户受电工程相关信息等内容。公开的信息数量见下表。

华北区域供电企业2018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统计表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及收费、减免情况

2018年,华北区域供电企业收到客户对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1项,已及时回复。未对信息公开收费。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8年,华北区域供电企业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18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在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和日常供电监管中加强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导,各供电企业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管理,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大了用电报装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方便用户办理业务。但个别供电企业仍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继续把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供电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结合专项监管和12398投诉举报事项处理工作,加强对供电企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的督导。重点加强对用电报装时效、流程以及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新举措等方面信息公开的监管,对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早发现、勤督查、快整改,充分发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作用。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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