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电集团公司招评标活动中评标专家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维护和运行,进一步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根据集团公司领导的指示,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物资公司研究并起草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草稿)。经过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招标监管工作座谈会进行讨论、提交纪检组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后,反复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了《办法》的最终稿。近日,《办法》经有关部门会签后,报经国电集团公司领导签发,正式颁布实施。
《办法》对评标专家库的组建、机构设置及职责、评标专家库的分类、评标专家的条件及专家库的建立程序、评标专家的权利和义务、评标专家的抽取与使用、评标专家的考核及监督等内容分别做了规定。《办法》分八章,共三十一条。
依照《办法》的规定,集团公司将成立评标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评标专家库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并成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公室,在评标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管理评标专家,对评标专家库进行日常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依照《办法》的规定,评标专家库的专业设置暂为新能源、核电、风电、水电、火电、综合、招标监察七大类。其中每个专业再细分为若干个子专业。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将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单位、所属研究院所和系统外资深专家中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确定。凡满足《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都可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方式申报评标专家。
按照《办法》规定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是集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设立的唯一评标专家库,为集团公司招评标工作服务。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都将从该库中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