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1个“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在建设初期就根据电气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逐级分解任务,落实优惠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在电源点建设中,严格基建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制度,健全法规,加强管理,并认真落实水利部农村水电技术现代化指导意见,大力推广应用农村水电新技术,新设备,强化安全管理,提高了工程效益和生产运行管理水平。
经过5年时间,贵州“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通过大力开发农村水电,带动了农村相关产业发展,形成农村水电产业链,促进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增加了农民收入和当地财政收入,加快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实现丰水期小水电代燃料,巩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全省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了社会、经济和生态几方面的效益,促进了地区物质和精神两个文明的进步。
根据水利部相关精神,全省选取了水城、道真、镇远、普安、松桃等5个县进行了省级验收。省级验收组对各县的工作总结报告进行审议,通过认真对照《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进行各项指标核查,5个县的“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符合要求,通过了验收。其余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通过省级委托,由各地区水利主管部门进行分级验收。至此,贵州“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全面完成,在此基础上,全省将展开“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的建设。